关于进一步加强汕尾校区校园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各位师生:

为落实学校《关于加强暑期学校安全管理的通知》有关要求,完善汕尾校区校园安全管理日常举措,确保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全面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现就进一步加强汕尾校区校园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暑期校园安全管理

各学院和有关部门要加强校园重点场消防安全检查,对假期无人使用的宿舍、教室、办公室等场所采取断电、断水等措施,做好防汛、防灾、防溺水等安全防范工作。要掌握师生假期行程动态,提醒师生注意交通安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要加强留校师生安全教育管理,切实做好生活服务保障,严禁在宿舍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和电动车电瓶充电情况。要加强人员车辆出入管理,按照“谁报备、谁负责”原则做好各类人员报备和管理。

二、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管理

各学院和有关部门要教育引导学生遵守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办法,在宿舍注意人身财产安全,不要留宿其他人员。要严格学生宿舍人员进出管理,对于确需进入异性宿舍人员,需由宿管人员全程陪同。要加强宿管人员培训,增加宿管力量,明确宿管人员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加强宿舍巡查,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及时上报整改。

三、严格校园服务公司监管

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校区物业、食堂、超市、快递、医务室等第三方服务公司的监督管理,提高考核要求,建立校方与服务公司协同管理机制和例会制度,严格聘用人员审查,明确服务保障人数。要会同服务公司严格落实校园安全防范制度,定期开展各类保障人员校园安全处置专项培训与演练,不断提升服务保障人员安全防范能力,加强校园安全巡查频率,不定期开展校区值班抽查,形成校园安全报告制度。

四、全面开展校园安全排查

有关部门要会同服务公司对校园水域、周边临时围蔽墙等区域重点巡查,对消防、宿舍、食品卫生、实验室等开展安全检查,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加强校园防卫力量配备,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及时上报处置;要对外来施工人员落实专人管理,落实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生产,防止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结合汕尾校区实际,完善各项安全举措,印发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场馆使用安全提醒等。

五、科学处置突发应急事件

坚持校区领导带班、中层干部和专职人员值班值守制度常态化,与服务保障人员共享值班值宿安排,遇到问题第一时间响应,快速有效处置突发事件。加强校园应急小分队建设,总结校园安全经验,举一反三,完善形成应急处置预案。与属地、学校有关部门做好紧急事件信息联动、处置联动,发挥校园警务室作用,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如发生突发情况,可拨打校区24小时值班报警电话:0660-3808110。

 

华南师范大学汕尾校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