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汕尾校区放寒假的通知

各院部、各部门:

根据学校教学校历安排和《关于2024年放寒假的通知》要求,本学年寒假从 2024年1月22日至2月25日止,共5周,2月26日正式上课、上班。为确保汕尾校区各项工作正常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假期校园安全

各院部、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力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放假前组织开展一次校园安全稳定风险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做好应急处置预案,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实验资产办要做好实验室、体育中心和配套设施的安全管理,明确开放时间和管理责任人,保障假期师生使用的便利性和安全性;后勤保卫办要全面加强假期校园消防安全管理、校门管控和校园巡逻,排查用水用电、食品卫生等方面安全隐患,强化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整治,做到不留死角、不留漏洞,防止事故发生;基建审计办要加强假期校园内施工区域管理以及施工人员的管理,确保不出安全事故,不影响留校师生正常生活秩序。假期前和期间,校区管委会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全面督查校园安全工作,对典型问题将予以通报,对落实不力的院部、部门将问责追责。

二、关于假期师生管理

组织人事办、学生工作办分别会同各院部和行知书院做好师生教育管理,掌握师生行程动态,严格落实离校返校报备手续,加强师生思想教育,关注师生思想动态,关心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师生理性看待网络热点问题,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同时要加强师生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员工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公共秩序,不能在校内外燃放烟花爆竹和点放孔明灯,注意人身、财物安全,预防交通、抢劫、诈骗、盗窃、火灾、溺水等案件和事故的发生。学生工作办加强假期留校学生教育管理,遵守校园安全管理规定,同时做好人文关怀和生活关心,协调相关单位做好留校学生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学习生活条件。如遇紧急情况要及时上报管委会。

三、关于值班值守

寒假期间,专任教师、专职科研人员除参加学校及本单位召开的会议或其他集体活动外,其余时间由个人掌握。校区各单位行政管理人员需在2月22日至23日全体人员在岗上班,在1月22日至1月26日和2月24日至25日要根据实际情况协调人员上班,做好本学期稳定收尾工作和新学期开学保障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完成。管委会各职能办按照《2024年寒假汕尾校区管委会值班安排表》严格执行假期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值班人员在岗值班制度,加强值班值守,确保业务衔接、信息报送等工作正常运转。各教学科研单位寒假期间确定假期公务联系人,确保应急处置、业务衔接、信息报送等工作正常运转。校区临时图书馆、医务室、警务室、后勤保障、生活配套等单位的值班时间由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确定,实行轮流休息,并做好值班工作安排,要确保假期应急处置、学习借阅、应急医疗、校园安保、餐饮供应、卫生消杀、物业维修和水电网维护等工作正常有效运行。

四、关于课程缓考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2024年3月2-3日、9-10日为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课程缓考时间,请各教学科研单位和教学科研办安排好缓考计划报教务处备案,落实监考人员和及巡考人员,并通知缓考学生依时参加考试。

五、关于学生注册

2024年2月23日为学生注册时间,请教学科研办、学生工作办统筹并协助各学院组织开展学生注册工作,提前查询学生缴费情况,对未全额缴纳学宿费的,汇总名单并通知暂缓办理注册手续。

六、关于印章管理

为保证印章管理和使用安全,寒假期间除紧急公文和特殊情况外,党政综合办将不再办理管委会印章和党委印章盖章业务,需办理各种公文、证明等盖章事务的单位及个人,请于2024年1月23日(星期二)下午17:00前办理。2024年2月22日(星期四)起恢复正常审批使用。其他教学科研单位自行做好假期印章管理工作。

 

汕尾校区管委会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