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华南师范大学汕尾校区放寒假的通知

汕尾校区各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校历安排和《关于2023年放寒假的通知》要求,本学年寒假从 2023年1月4日至2月19日止,2月20日正式上课、上班。为确保汕尾校区假期各项工作正常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关于离校离汕报备

教职工寒假离汕落实“教职工离开常驻地报备”审批程序,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方可离汕;学生寒假离汕落实离校审批报备程序,经审批后方可离汕;第三方服务人员离汕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后,向联络员报备。组织人事办、学生工作办、实验资产办、后勤保卫办、信息化办分别做好对应人员离汕信息汇总。

二、关于值班值守

寒假期间,管委会各职能办按照2023年春节寒假汕尾校区管委会值班安排表严格执行假期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值班人员在岗值班制度,加强值班值守,确保业务衔接、信息报送等工作正常运转,值班时间为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00。党政综合办、校区临时图书馆、医务室、警务室、后勤保障、生活配套等单位的值班时间由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确定,实行轮流休息,并做好值班工作安排,要确保假期应急处置、文件收发、印章管理、学习借阅、应急医疗、校园安保、餐饮供应、卫生消杀、基建维修和水电网维护等工作正常有序运行。请党政综合办、实验资产办、基建审计办、后勤保卫办、信息化办和图书档案办将有关值班安排表于12月29日前报送。各教学科研单位寒假期间要确定假期公务联系人,确保应急处置、业务衔接、信息报送等工作正常运转,将公务联系人信息表于12月29日前报送。专任教师、专职科研人员除参加学校及本单位召开的会议或其他集体活动外,其余时间由个人掌握。

三、关于课程缓考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2023年2月25日-26日、3月4日-5日为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课程缓考时间,请教学科研办于2月24日(星期五)前安排好缓考计划报教务处备案,并通知缓考学生依时参加考试。

四、关于学生注册

2023年2月17日为学生注册时间,请教学科研办、学生工作办统筹并协助各学院组织开展学生注册工作,提前查询学生缴费情况,对未全额缴纳学宿费的,汇总名单并通知暂缓办理注册手续。

五、关于印章管理

为了保证印章管理和使用的安全,寒假期间除了紧急公文和特殊情况外,党政综合办将不再办理管委会印章和党委印章盖章业务,需办理各种公文、证明等盖章事务的单位及个人,请于 2023年1月3日(星期二)下午17:30 前办理。假期结束后将于 2月20 日(星期一)起恢复正常审批使用。其他教学科研单位自行做好假期印章管理。

六、关于疫情防控

请各单位要提醒师生员工做好假期疫情防控工作,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落实疫苗接种,外出佩戴口罩,注意手部卫生,严格规范做好个人防护,形成良好卫生习惯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提升心理健康水平和健康素养水平,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师生员工如发现抗原自测阳性、核酸结果阳性和发热、咽痛、咳嗽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要即时就医并主动报备,由组织人事办、学生工作办、后勤保卫办、实验资产办和信息化办对应收集相关人员信息,报送党政综合办汇总。师生员工返汕后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前三天不聚集,减少外出,外出必戴口罩。若属地校园疫情防控有新的调整和变化,将另行通知。

七、关于假期校园安全

各院部、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力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放假前组织开展一次校园安全稳定风险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各院部和行知书院要关注师生思想动态,加强师生思想教育,教育引导师生理性看待网络热点问题,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相关部门要紧盯重点领域,加强校门管控和校园巡逻,认真排查用水用电、施工建设、食品卫生、消防治安等方面安全隐患,防范化解突出风险,确保不出安全事故。


                            

  汕尾校区管委会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