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2)学期汕尾校区教学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

为进一步提升汕尾校区教师课堂教学水平,规范教学秩序,兹定于2022年5月开展2021-2022(2)学期教学专项检查和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

对2021-2022(2)学期首次在汕尾校区承担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见附件1)开展课堂教学检查;对2021-2022(1)学期期末试卷进行专项检查。

二、活动组织

教学专项检查由校区教学科研办公室会同校区教学督导分委员会组织与实施。课程教学检查组由校区教学督导委员、各教学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课程教学高级职称教师组成。期末试卷检查组由校区教学督导委员组成。

三、工作安排

(一)课堂教学检查

1.教学资料检查阶段。教学专项检查组将于5月15日前统一检查听课教师的“四个一”教学资料,并填写附件2。

2.课堂听课检查阶段。讲课教师需提前填写讲课题目单(见附件3,讲课教师可填报对应教材章节的六个以上题目)并提交教学科研办,由教学专项检查组随机抽取题目,并提前三天通知讲课教师。要求每位教师说课10分钟,讲课30分钟。教师授课要采用现代教学手段,熟练、恰当地运用多媒体技术教学。讲课时应带教材、教案、纸笔等材料,并在课前向教学专项检查组提供不少于两份本次课的教学设计材料。听课教师应认真填写听课表(附件4),针对讲课情况做出评价,给予具体的反馈意见,以便促进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工作人员做好记录(附件5、附件6)。

(二)期末试卷检查

 由教学督导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期末试卷按照《华南师范大学考试管理规定》(附件7)中关于试卷命制与批改等相关要求开展检查。

(三)教学能力提升讲座

在教学检查期间,校区将邀请优秀教师和相关专家开展若干场教学能力提升专题讲座与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他

教学科研办将组织召开专项检查启动会和总结会。课堂教学检查欢迎校区其他教师参与听课评课。教学能力提升讲座要求校区全体教师参加。

 

附件:

附件1 2021-2022(2)学期教学专项检查安排.pdf

附件2 讲课教师“四个一”教学资料检查评价表.pdf

附件3 教学专项检查教课教师讲课题目预报表.pdf

附件5 教学专项检查课堂评价交流记录.pdf

附件4 华南师范大学听课表.pdf

附件6 教学专项检查课堂教学情况记录表.pdf

附件7 关于印发《华南师范大学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pdf


 

  教学科研办、汕尾校区教学督导分委员会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