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设置汕尾校区相关党支部的通知

汕尾校区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健全校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校区党员分布实际,经汕尾校区党委研究,决定对汕尾校区相关党支部进行调整设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设置方案

按照有利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有利于党支部和党员发挥作用的原则,根据《关于调整行知书院部分教师管理单位的通知》(华师汕〔2022〕9号),经汕尾校区党委研究,决定对汕尾校区基层党组织作如下调整设置:

1.成立商学院党支部,该支部由商学院全体教工党员组成。

2.成立创意设计学院党支部,该支部由创意设计学院全体教工党员组成。

3.行知书院学生实践创新党支部转出商学院、创意设计学院相关教工党员,党员组织关系变动的相关支部委员其党内职务自然免除。支部委员会如出现缺额,可进行补选。

4.其他基层党支部保持原有设置,暂不进行调整。

二、工作日程安排

(一)组织准备阶段(3月25日前)

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充分发扬民主,做好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提名工作。  

(二)选举实施阶段(4月1日前)

经校区党委审批同意,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支部委员和支部书记(不设支委会的,直接通过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书记)。

(三)总结备案阶段(4月8日前)

将选举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校区党委批复,并做好有关选举资料和文件的整理归档工作,保存备查。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各项筹备工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选举工作稳步推进。

2.规范程序,严明纪律。选举过程中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要认真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组织选举,规范操作。

3.坚持标准,合理安排。选优配强支委队伍,注重选拔党性强、业务精、有威信、肯奉献的党员同志担任教工党支部书记。


中共华南师范大学汕尾校区委员会

                                 2022年3月22日

附件:关于调整设置汕尾校区相关党支部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