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华南师范大学汕尾校区专任教师归属单位的通知

汕尾校区各单位、各教职工:

       2020年8月,原汕尾理工学院筹建办公室根据汕尾理工学院(筹)办学规划和学科专业布局启动教师招聘工作,并明确已招聘专任教师的学院归属。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汕尾市人民政府 华南师范大学 深圳大学关于建设华南师范大学汕尾校区的工作协议》精神,原汕尾理工学院筹建办公室招聘的专任教师统一划转至华南师范大学汕尾校区工作,由华南师范大学根据办学实际重新调整安排工作岗位。截至2021年8月,汕尾校区已报到教职工97人,其中专任教师63人。

       结合汕尾校区办学定位,学校制定印发了《华南师范大学汕尾校区机构和岗位设置方案》,首批成立基础教育学院、数据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与能源学院、汕尾校区公共课教学部、汕尾校区书院等教学科研单位,接下来将根据汕尾校区发展需要,成立相关单位。根据人岗相适、学科优先的原则,并在征求专任教师个人意见基础上,汕尾校区管委会研究形成专任教师归属单位调整方案,并报学校领导批准,具体方案请参阅附件。

       其他要求

       1.在汕尾校区筹建阶段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相应调整,新报到专任教师按此原则进行分流;对于第一学期未分配足量教学指导等工作任务的教师,汕尾校区管委会将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至紧缺的管理或教辅岗位顶岗工作。

       2.专任教师调整到归属单位后,应完成相应归属单位要求的岗位任务,将岗位任务完成情况与个人年终考核、绩效奖励等紧密挂钩。

       3.汕尾校区筹建时间紧、任务重,在当前的过渡阶段,全体教师应以大局为重,服从校区工作安排,共同努力,高标准完成新校区首批学生的培养任务。

       4.由原汕尾理工筹建办公室聘任的筹建负责人的相关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汕尾校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8月13日 


附件:

关于调整华南师范大学汕尾校区专任教师归属单位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