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汕尾校区关于本科生导师资格认定的决定(第2批)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学校“立德树人、追求卓越、自主发展”人才培养理念,加强校区导师队伍建设,书院建设管理办公室于近期开展校区本科生导师遴选工作。根据导师报名情况,从思想政治表现、教学科研能力等多维度进行综合考量,管委会决定认定杜遥等8名老师具备汕尾校区本科生导师资格,并于师生双选后聘任为本科生导师,聘期一年。

 

华南师范大学汕尾校区管理委员会

二O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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