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校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报增申请

服务描述

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报增申请办理。报增资产类别包括:软件、设备、家具、批量图书、动植物等,房屋及构筑物除外。

注意事项

1.资产的入账标准参考《华南师范大学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登记与入账管理规定(试行)》。

2.建账申请中,需上传的材料包括合同、发票、验收报告,其中合同、验收报告需签字盖章后再上传,验收报告模板在采购与招投标管理系统-验收履约管理-验收申请内下载。

3.建账申请中,报账总金额填写为合同金额。

4.若项目合同金额为10万元以内,验收报告一式三份,用户方使用人员签字验收并盖使用单位章即可;

若项目合同金额为10-50万元(含10万元,不含50万元),验收报告一式三份,至少5人签字及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包括单位分管领导、实验室主任、经费负责人、使用人、保管人等,并需交至汕尾校区管委会保障与后勤服务办验收备案盖完验收业务章后再上传报增系统;

若项目合同金额为50万元及以上,需先联系国资处物资设备科(020-85213601)做验收文档审核,其中验收报告需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及5位专家(至少2位校外专家)、国资处验收签字并盖验收业务章,再上传报增系统。

5.完成资产报增办理后,请联系保障与后勤服务办相关负责人打印资产标签,粘贴至报增资产上。

附件:关于印发华南师范大学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登记与入账管理规定的通知.pdf


流程图

资产领用人在学校线上国资管理系统发起建账业务申请→单位资产管理员审核→国资处报增审核岗审核→国资处报增审核岗盖章→二级单位盖章→财务审核→业务完结

有无线上链接

有。申请人请登录华南师范大学综合服务平台,搜索“国有资产综合管理平台”即可办理相关业务。

面向对象

汕尾校区教职工

办理方式

线上、线下结合办理

受理部门

汕尾校区管委会保障后勤办

协办部门

办理地点

南2栋402办公室

联系人

刘老师

联系电话

0660-3808090

受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