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校区学生组织开展活动申请

服务描述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学校鼓励学生社团依据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社团章程广泛开展社团活动。社团活动须经学生社团集体决策、指导教师同意后报业务指导单位批准方可开展,并向校团委备案。

附件:华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pdf


注意事项

申请表材料内容需如实填写。

流程图

下载打印华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活动申请表并填写→社团指导老师审批签字→业务指导单位负责人审批签字并加盖公章→移交校区团委审核备案

有无线上链接

无。申请人请填写华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活动申请表并按流程指引申请。

附件:华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活动申请表.docx


面向对象

汕尾校区学生

办理方式

线下办理

受理部门

汕尾校区管委会学生事务办

协办部门

办理地点

南3栋207办公室

联系人

范老师

联系电话

17713331231

受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