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校区非全日制办学(班)资源使用申请

服务描述

为发挥汕尾校区在学校强化社会服务功能、规范开展非全日制办学(班)作用,学校各单位在汕尾校区举办的非全日制办学(班)活动,申请单位需提交汕尾校区非全日制办学(班)资源使用申请至汕尾校区管委会,由汕尾校区管委会审核后在学校综合服务平台“教育合作与培训管理处信息系统”的《华南师范大学非全日制办学(班)申请表》“是否使用非归属本单位管理的校内资源及相关管理单位会签意见”一栏签署意见。

注意事项

申请有关内容需与提交至学校综合服务平台“教育合作与培训管理处信息系统”的《华南师范大学非全日制办学(班)申请表》对应内容一致。

流程图

申请单位在学校协同办公平台发起“汕尾校区非全日制办学(班)资源使用申请”→项目负责人审核→综合办处理→相关部门意见→管委会领导意见→综合办处理→申请人打印

有无线上链接

有。点击进入华南师范大学线上协同办公平台

系统界面如下(截图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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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对象

校内各单位

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

受理部门

汕尾校区管委会综合办

协办部门

汕尾校区管委会各职能办

办理地点

华南师范大学线上协同办公平台

联系人

黄老师

联系电话

0660-3808020

受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