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汕尾校区在学校强化社会服务功能、规范开展非全日制办学(班)作用,学校各单位在汕尾校区举办的非全日制办学(班)活动,申请单位需提交汕尾校区非全日制办学(班)资源使用申请至汕尾校区管委会,由汕尾校区管委会审核后在学校综合服务平台“教育合作与培训管理处信息系统”的《华南师范大学非全日制办学(班)申请表》“是否使用非归属本单位管理的校内资源及相关管理单位会签意见”一栏签署意见。
为发挥汕尾校区在学校强化社会服务功能、规范开展非全日制办学(班)作用,学校各单位在汕尾校区举办的非全日制办学(班)活动,申请单位需提交汕尾校区非全日制办学(班)资源使用申请至汕尾校区管委会,由汕尾校区管委会审核后在学校综合服务平台“教育合作与培训管理处信息系统”的《华南师范大学非全日制办学(班)申请表》“是否使用非归属本单位管理的校内资源及相关管理单位会签意见”一栏签署意见。
申请有关内容需与提交至学校综合服务平台“教育合作与培训管理处信息系统”的《华南师范大学非全日制办学(班)申请表》对应内容一致。
申请单位在学校协同办公平台发起“汕尾校区非全日制办学(班)资源使用申请”→项目负责人审核→综合办处理→相关部门意见→管委会领导意见→综合办处理→申请人打印
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