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校区举办报告会、研讨会、论坛、讲座等申请

服务描述

根据学校相关管理办法,按照学校党委宣传部工作要求,汕尾校区各院部、职能办等举办报告会、研讨会、论坛、讲座,如相关活动涉及全校或境外性质,需学校相关部门审批。非全校、非境外性质,由校区相关部门审批。该项申请需由教职工发起。


注意事项

拟请报告人(主讲人)为外籍人士的,请附上护照首页复印件。

流程图

申请人在学校师生服务平台发起流程并填写“报告会、研讨会、论坛、讲座申请”申请表→部门领导(正/副职)审核→管委会领导审核(如活动为全校或涉外性质,选择后相关选项后会直接触发学校相关部处审核流程)→申请人确认→办结

有无线上链接

有。点击进入学校师生服务平台。

系统界面如下(截图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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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对象

汕尾校区教职工

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

受理部门

汕尾校区管委会综合办

协办部门

汕尾校区管委会各职能办、各院部

办理地点

线上学校师生服务平台

联系人

李老师

联系电话

0660-3808020

受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