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相关管理办法,按照学校党委宣传部工作要求,汕尾校区各院部、职能办等举办报告会、研讨会、论坛、讲座,如相关活动涉及全校或境外性质,需学校相关部门审批。非全校、非境外性质,由校区相关部门审批。该项申请需由教职工发起。
根据学校相关管理办法,按照学校党委宣传部工作要求,汕尾校区各院部、职能办等举办报告会、研讨会、论坛、讲座,如相关活动涉及全校或境外性质,需学校相关部门审批。非全校、非境外性质,由校区相关部门审批。该项申请需由教职工发起。
拟请报告人(主讲人)为外籍人士的,请附上护照首页复印件。
申请人在学校师生服务平台发起流程并填写“报告会、研讨会、论坛、讲座申请”申请表→部门领导(正/副职)审核→管委会领导审核(如活动为全校或涉外性质,选择后相关选项后会直接触发学校相关部处审核流程)→申请人确认→办结
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