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层面重大活动、校区外紧急会议等临时需要派车事项使用。
1.校区教职工个人因公事务原则上建议搭乘公共交通。
2.如有行程变化需及时告知管委会综合办。
申请人下载并填写《用车需求单》→所在单位领导审批→提交至管委会综合办南2栋520室→管委会综合办审批→管委会综合办将用车信息反馈至申请人处→用车→完成
无。申请人请下载并填写《用车需求单》,按流程指引申请。
附件:用车需求单.docx
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