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校区管委会各职能部门因校区对外联系工作需要,或发布需长期执行的规章制度和转发落实上级重要通知,统一由校区管委会发文。线上发文可提高工作效率,也可公开审核节点,便于申请部门追踪进度。
汕尾校区管委会各职能部门因校区对外联系工作需要,或发布需长期执行的规章制度和转发落实上级重要通知,统一由校区管委会发文。线上发文可提高工作效率,也可公开审核节点,便于申请部门追踪进度。
1.为保证发文质量,请按照公文格式发文,可参阅附件2;
2.属于各单位职责范围,由各单位内部通知并执行的,一般不以校区名义印发或转发;
3.发文出口:除经省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发送的公文,其余公文在核稿审定后由申请部门负责对外发布。
附件1华师汕2021-7号-关于规范华南师范大学汕尾校区公文工作的通知.docx
申请发文部门拟稿→在学校协同办公平台发起“汕尾校区党委/行政发文”流程→部门领导(正/副职)审核→(会签部门正职审核)→管委会综合办核稿审定→管委会领导审定→终稿盖章上传→发文员留档并发回给申请人→申请人确认→办结
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